公积金什么时候交北京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单位缴存: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个人缴存: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职工缴存: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扣款日:
单位可在每月1-31日任意选择北京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日”。
查询时间:
如果公司扣款日在15号之前,当月的月底一般能够通过网上查询到记录;如果扣款日在15号以后,次月的月初可以查询到。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确保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公积金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