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如何假释
犯人假释的程序如下:
满足假释条件
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时间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限制条件:不属于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提交申请与审核
罪犯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执行机关(如监狱)提出假释申请,或者由执行机关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主动提出假释建议。
申请或建议需附上相关材料,如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表、判决书和裁定书等,以便全面反映罪犯的改造情况。
执行机关在收到申请或建议后,会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送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