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工为什么不给办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的原因包括: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
经济考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解除而不得终止,这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不利,因为一旦签订,除非有法定解除条件,否则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倍工资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二倍工资,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协商解决:与单位进行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申请: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如果您遇到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法律服务机构,了解您的权利和应采取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