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具有什么和什么
法律具有以下特性:
普遍性:
法律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适用于所有公民,不存在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
确定性:
法律规范的表述是明确的,不模棱两可,可以为社会成员所理解和实践。
形式合理性:
法律规范的设定、表述和适用符合社会成员的正常理性水平和行为能力。
国家性:
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并由国家负责制定、颁布和实施。
强制性: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律的拘束力是其强制性的外在表现。如果行为违背法律的规定,即可能招致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规范性: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具有概括性,是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
概括性: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
严谨性:
法律具有特殊的逻辑构成,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教育作用:
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评价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预测作用:
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预测自己或他人行为的法律后果。
这些特性使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