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载人罚款多少
三轮车载人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首次违法
对首次违法规定载人或驾驶人员不佩戴头盔的,给予书面警告(系统内留存)。
对首次未悬挂号码牌上路或无证驾驶的,给予书面警告(系统内记录留存),并告知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考取相应车型的驾驶资格。再次违反的,将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的处罚。
再次违法
对再次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以50元罚款。
对驾驶人再次不佩戴头盔的,处以50元罚款,记1分;对乘坐人再次不佩戴头盔的,处以20元罚款。
对再次未悬挂号牌上路的,处以200元罚款,并记9分;对再次无证驾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情节严重
违反规定载人、未悬挂号牌上路或无证驾驶累计三次以上(以单项违法计),或者虽未达到三次但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具体处罚由本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其他情形
三轮车载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的,处5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上述车辆的,一次记6分。
综上所述,三轮车载人的罚款金额一般为50元,若为再次违法或情节严重,则罚款金额会更高,可能达到200元或500元,并可能伴随拘留等处罚。建议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