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质疑期多久
招标质疑期一般为 7个工作日。具体规定如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时间要求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答复期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对招标项目结果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综上所述,招标质疑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不同的招标文件和采购方式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质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