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案怎么调解
如果遇到不立案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解或解决:
保持沟通和跟进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提供补充材料或说明。
寻求其他法律途径
当事人还可以考虑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选择仲裁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投诉和监督
当事人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对“不立案”问题进行反映和投诉。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通了这一投诉监督渠道,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援助
如果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补充材料或说明
如果因为手续不全不给立案,建议补充完善相应的手续。如果符合立案条件而不给立案,可以投诉相应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
申请复议或复核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提起自诉
控告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通过以上途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解决不立案的问题,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