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最长拖多久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普通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延期审理期限
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结合上述规定,劳动仲裁的最长审理期限为 60天,即45天普通审理期限加上最多15天的延期期限。
建议
如果您的劳动仲裁案件超过了60天仍未得到裁决,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仲裁委索要“超期无法审结终止审理的决定书”,这是您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重要依据。
2. 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情况下,您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法院。
请确保在法定期限内采取行动,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