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哪些案件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具体到刑事案件,地域管辖通常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民事案件中,地域管辖主要以法院的辖区和当事人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常见的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包括:
一般地域管辖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地域管辖主要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则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总结: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也可管辖。
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依据诉讼标的所在地或相关特定地点确定。
行政案件: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改变案件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