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是什么的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 由行政主体实施并可能产生法律效力或其他实质性影响的行为。具体来说,行政行为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即国家行政机关及授权性组织。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包括:
执行法律的行为:
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在行政合同行为中,行政主体也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行政行为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
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
行政主体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特定情况下,如行政相对人承担特别公共负担或分享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
总结: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这些行为直接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调整作用,并可能产生法律效力或其他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