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标准是什么
失能标准主要依据个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日常活动能力来评估。具体标准如下:
完全失能
完全不能自理,没有任何能力维持自己生存下来。
疾病首次确诊180天后仍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半失能
虽然身体有缺陷,但部分功能还可以使用,生活不全受到影响,有一半的生存方式可以自理。
日常生活功能指数量表(Katz Index, KI)
包含6项日常基本活动:进食、洗澡、穿衣、如厕、转移和大小便控制。
6项活动均选择“完全自理”者判断为未失能。
6项活动均未选择“做不了”判断为部分失能。
有1~2项活动选择“做不了”判断为轻度失能。
有3~4项活动选择“做不了”判断为中度失能。
有5~6项活动选择“做不了”判断为重度失能。
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失能大致分为三类:轻度、中度和重度。
重度又细分重度Ⅰ、重度Ⅱ、重度Ⅲ。
其他评估维度
除了日常生活能力,还包括认知、感知与沟通能力等方面。
这些标准可以帮助评估对象和生活照顾者更准确地了解失能程度,从而制定合适的照顾计划和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