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发通缉令
发布通缉令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
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
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
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时,经检察长批准,作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通缉对象的条件
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通缉令的内容:
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并附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通缉令还应注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通缉令的发布范围:
通缉令一般应当限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如果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请公安部,由公安部发布通缉令。
通缉令的撤销:
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立即在原发布范围内通知撤销通缉令。
综上所述,发布通缉令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通缉对象的合法性和通缉令的准确性。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应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有效传播,以便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