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翻案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翻案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需包含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及事实、理由,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以及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包含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证据材料
一审起诉状复印件、二审上诉状复印件;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
支持再审申请事由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作出相关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相关证据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如相关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记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送达地址确认书:
确保法院能够准确送达相关文书。
材料清单:
一式两份,一份由法院入卷,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电子文本:
如有可能,附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
以上材料需按照法院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进行提交。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需要注意的是,翻案申请通常需要在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