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 :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给付货币:
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 :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定类型的合同
购销合同:
有约定的,以约定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送货方式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自提方式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其他特殊情况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些规定为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在合同纠纷中准确认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管辖法院。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以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