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请求法院判决原告败诉。诉讼时效是指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段,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起诉的,法院就不再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抗辩权必须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行使,如果诉讼案件已经终止,那么这个诉讼时效抗辩就不再有任何意义,也就无权行使。此外,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后,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将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