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群饮是罪
群饮罪是 西周法律中的一种罪名,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 防止官员沉迷于饮酒而荒废政务,同时也是为了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
在周初,统治者总结了商纣王因酒池肉林、长夜之饮而亡国的教训,认为饮酒会消磨人的意志,导致政务荒废,最终引发国家的灭亡。因此,他们要求官吏必须勤于政务,不得饮酒。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聚众饮酒行为,周朝法律将其定为群饮罪,并处以严刑。
具体来说,如果有人聚众饮酒,官吏需要将他们逮捕并解送到京城,最终由周天子亲自处以死刑。这一规定体现了周朝统治者对于政务的严谨态度和对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视。
需要注意的是,群饮罪并不适用于殷商的旧臣和管理手工业生产的百工,这可能是出于对他们历史贡献的认可和对其职业特点的考虑。
综上所述,群饮罪是西周时期为了维护政务严肃性、防止官员沉迷饮酒而设立的一种法律罪名,其背后体现了周朝统治者的治国理念和历史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