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审批部门有哪些
规划审批部门通常包括:
1. 乡镇人民政府
2.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当地住建局)
3. 自然资源局(或原国土资源局,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4. 城市规划管理局(或住建局,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的编制和实施)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当地县城或市区的城乡建设规划局颁发
这些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包括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