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开门哪个部门管理
窗户开门的管理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或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城管执法部门:
涉及楼顶私搭乱建、破坏外立面等违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物业公司:
业主如有违规行为,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有责任制止违法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
涉及到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变动,需要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
消防部门:
如果窗户开门涉及到消防安全,也需要消防部门的审批。
纪检部门:
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部门举报。
请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咨询以获得准确的管理部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