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立户需要哪些东西
农村立户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需要所长签字。
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出具的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
原户籍底册材料。
符合年龄段的人员(男,18至60周岁;女18至50周岁)需提供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登记失业状态满一年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派出所社区民警对申请人在原籍农村地区实际居住生活的调查报告。
入户地址证件材料之一
申请人自有(或直系亲属)住所房屋已办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直系亲属房屋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该证件地址(已编定门牌号码)没有立户的,可以立户;已立户的且户主是房屋所有人的,可以入户。
申请人自有(或直系亲属)住所房屋没有办证的,房屋产权及地址(已编定门牌号码)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上门核实并在调查报告中作出详细说明,是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该房屋地址没有立户的,可以立户。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立户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