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如何挂靠落户
青岛挂靠落户通常指的是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或单位集体户等情形。以下是挂靠落户的一般条件和流程:
挂靠落户条件
1.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人才、城镇用工人员等,本单位集体户未建立,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 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原因辞退、离职或调动等,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 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4. 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5. 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办理流程和材料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提交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审核与办理
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
携带相关材料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籍无业证明、退休证、父母投靠子女的身边无子女证明等。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