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下浮多少违规
投标报价下浮的违规情况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低于成本价竞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异常低价
安徽宿州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和85%,作为异常低价,并且要求编制异常低价招标控制价的组价编制文件原则上应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严禁违规上浮或下调招标控制价。
低于成本价的影响合同履行
发改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地方规定的下浮范围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安徽省规定,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的投标报价分别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
工程总造价的下浮系数
国家对投标下浮系数的规定是工程总造价(按国家规定的算法)的3%至18%。双方应先确定工程造价计算所依据的具体定额和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而后约定具体的下浮率。
建议
合理浮动:投标报价应在合理范围内浮动,不能低于成本价,也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或招标控制价。
提供证明:如果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标底,投标人需要提供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遵守地方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投标人应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
明确下浮率:在投标前,双方应明确约定具体的下浮率,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投标报价违规的情况发生,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