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判些什么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准予离婚
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但法院可能会根据特殊情况(如照顾子女或无过错方)适当多分。
子女抚养权
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生活条件等因素,决定由哪一方抚养。
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法院可能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护。
其他裁判方式
法院还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建议
收集证据:在起诉离婚前,应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赌博吸毒的证据等。
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解尝试:尽管法院会优先考虑调解,但当事人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矛盾,达成和解,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