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警察什么条件
投诉警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事实条件
必须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即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这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证据并不要求确实充分,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或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法律条件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投诉方式
可以通过正式且正规的渠道进行投诉,如向本级或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纪检、监察室投诉,或者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投诉。建议实名投诉举报,匿名的一般不予受理。
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89,这是公安部开通的举报民警违纪违法平台。
也可以在网上投诉警方的不作为,通过搜索12389公安部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证据保留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建议收集并保留证据后再进行投诉,并且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以便于受理部门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综上所述,投诉警察需要具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存在,并且需要满足一定法律条件。通过正式渠道进行投诉,并保留相关证据,有助于提高投诉的成功率和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