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为什么不戴手铐
开庭时是否戴手铐,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庭的判断。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当事人在开庭时通常不需要佩戴手铐。
刑事案件
被告人是否佩戴手铐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被告人需要佩戴手铐: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较重刑罚。
有迹象显示被告人具有脱逃、行凶可能。
有迹象显示被告人具有自杀、自残可能。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开庭时,应当解除被告人的械具,即原则上不应带手铐,除非有逃脱、暴力、自伤自残的可能性。
特殊情况
对于醉驾案件,由于醉驾人一般不具有太大危险性,通常不需要佩戴手铐,除非存在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开庭时是否戴手铐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根据案件性质、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及法庭的裁量权来综合决定。
建议:
如果面临刑事案件,建议被告人及其家属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对可能的情况有所准备。
若对具体案件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