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全责
在交通事故中,以下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
追尾前车: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时未让行:
变更车道时,未让已在车道内的车辆先行的,全责。
红灯通行:
在红灯依然通行造成事故的,全责。
驶入禁行道路:
驶入禁行道路的,全责。
溜车:
溜车造成事故的,全责。
不按规定倒车:
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事故的,全责。
逆向行驶:
逆向行驶发生事故的,全责。
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全责。
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准备进入路口的红车撞上了路口内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遇到障碍物不礼让:
躲避障碍的白车撞上了直行的红车,白车负全责。
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
红车左转撞上了直行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右转弯车辆未让放行车辆:
黑车右转撞上直行的红车,黑车负全责。
车辆闯红灯:
红车直行闯红灯撞了黄车,红车负全责。
禁止掉头的路口强行掉头:
白车违反禁止掉头标志撞上了直行的红车,白车负全责。
路口逆行:
白车逆行撞上了直行的黑车,白车负全责。
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
不按交通标线行驶的白车左转撞上了按照交通标线行驶的黑车,白车负全责。
超越正在左转弯车辆:
红车欲超车撞上了直行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超越正在掉头车辆:
红车正在超越掉头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红车超越正在超车的黑车,红车负全责。
当事人逃逸:
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当事人逃逸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以上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具体责任判定还需依据实际情况和交通法规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