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据原物
证据原物是指 与实体争议有关的对象或物品,用于物证。它是指文书的制作人最初作成,反映制作人的意思表示的文件。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证据原件,因为原件具有以下特点:
真实性:
原件是最原始的证据形式,能够直接反映事实真相,具有更高的真实性。
完整性:
原件在形成过程中未被复制或转述,因此更完整。
物证原物通常包括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例如现场发现的指纹等。在行政诉讼中,亲眼目睹违法活动的证人证言、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行为的陈述、物证的原物、书证的原件、现场检查笔录、罚没款收据、扣押物品清单等,都属于原始证据。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尽量提供证据原件,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