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树林着火哪里管
个人树林着火应该向 林业部门或消防机构报告。
林业部门: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若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责令改正并罚款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消防机构:
发现森林着火,应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消防机构。森林火警报警电话是12119。
环保部门或乡镇政府:
如果火灾是由于农村居民将生活垃圾焚烧导致的,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或乡镇政府报案,他们会调查责任人并处理垃圾处理问题。
公安局:
如果火灾是由于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局报案,他们会调查责任人并处理爆竹燃放问题。
建议您在遇到个人树林着火时,首先拨打12119报警电话,同时向当地的林业部门或林业公安局报案,以便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和调查火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