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为什么单位要假条
工伤期间,单位要求提供假条的原因主要与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和工资支付有关。具体来说: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需要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病假条的作用:
病假条是证明员工因伤病需要休息的重要凭证,也是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依据。没有病假条,单位可能无法确定员工是否需要休息以及休息的时间长度,从而无法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伤养伤期间不算病假,开假条是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和当地劳动部门《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期间的待遇:
在工伤认定期间,员工不需要提交病假条,单位应给予停工留薪待遇。只有在工伤得到认定后,如果员工仍需继续休息,才需要由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书,此时员工享受的将是病休待遇,而非停工留薪的待遇。
综上所述,单位在工伤期间要求提供假条,主要是为了确定停工留薪期并按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在工伤期间无需主动提交假条,但一旦工伤得到认定且需要继续休息时,应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