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提供什么证据
在反诉中,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反诉状:
详细说明反诉的请求和事实依据。
证据材料:
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明员工有过错行为的证据:
例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记录、工作失误文件等。
明确的损失计算依据:
如财务报表、成本核算资料等,用以说明损失具体数额。
证明员工过错与经济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
这是关键证据,用于证明员工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经济损失。
其他相关证据: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诬告者去法院诬告的书证、物证材料、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诬告者的供述和辩解等。
以上证据应当围绕反诉的请求和事实依据进行提供,并且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