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驾车哪些扣分
2018年驾车扣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闯红灯:
记6分,罚100元。
酒驾:
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
记3分,罚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
记3分,罚100元。
行驶途中抽烟:
记1分,罚100元。
有意遮挡号牌:
记12分,顶额处罚。
超速驾驶:
记6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记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记12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记12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记6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记6分。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记6分。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记6分。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记6分。
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记6分。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记6分。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
记6分,罚300元。
31. 小孩坐副驾:记6分,罚300元。
32. 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记1分。
33. 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记1分。
34. 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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