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解决夫妻纠纷
解决夫妻纠纷的部门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
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这是专门解决基层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家庭矛盾属于其调解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若干人,应包含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乡(镇)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
除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可以选择乡(镇)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
如果调解无效,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社区调解、街道妇联:
家庭纠纷还可以找社区调解、街道妇联等部门解决,这些部门可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谐,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窗口:
一些地区还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窗口,由妇联和司法部门联合设立,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
婚姻家事纠纷调解中心:
例如,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与民政局联合设立了婚姻家事纠纷调解中心,通过前端化解婚姻家事纠纷,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夫妻纠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包括调解和诉讼。建议首先尝试通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再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寻求其他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