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拆迁如何安置
济南市的拆迁安置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补偿对象
补偿对象应为在拆迁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的单位和常住居民,以及进城购买或租赁房屋从事合法经营有暂住户口的住户。
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性质、面积、楼层以及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物权置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按照评估结果,以市场价进行补偿。
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费、搬迁费等。
安置去向
安置去向根据建设工程性质确定。
非住宅建设工程和低层为公用房其余为住宅的建设工程的被迁户一律易地安置。
其它工程的被迁户采取就地与易地相结合的办法安置。
安置住房
安置住房户型原则上分为60平方米、80平方米、120平方米、160平方米4种,各区政府可根据被安置农民意愿适当调整。
安置住房的地下室部分由被安置人按建设成本价购买。
特殊群体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和政府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补偿支付
政府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款项。
其他补偿
对于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对于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四十六平方米的被征收人,政府应给予最低面积补偿。
以上信息根据2023年12月1日的发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